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2460450678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满洲里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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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满洲里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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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 农业集体经济单位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 农民负担管理 农村财务、统计管理 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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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满洲里市南区道口路加油站南侧农牧业局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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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范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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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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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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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满洲里市农牧林业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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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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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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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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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满洲里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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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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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7年,满洲里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及上级经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承包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牧民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做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管 全面贯彻落实内政办发[201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我市所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并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登记会计账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设置账目并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收支完整准确。 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新进展 截止目前,全市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专业合作社有11家,涉及种植业、养殖业等多个领域,服务功能和带动能力相对较强。 1、强化宣传,调动办社热情。 2、强化培训,促进合作社规范动作。 3、树立合作示范社,带动我市合作社的发展。 四、加强农牧民负担监管,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进一步做好减负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强化监管措施,有效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与纪检部门联合开展减轻农牧民负担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对农牧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检查,并要求各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公开财务,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五、扎实做好涉农涉牧信访工作 以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化解涉及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征用地补偿及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问题的矛盾纠纷,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下。积极协助东湖区、互贸区做好农牧民的上访工作。 六、其他农牧业经管工作全面推进 加强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工作,提高报表质量,完成了农村牧区经济调查统计工作的季报、半年报的报表及数据分析工作。做好调研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及市维稳办开展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七、2018年的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大力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活动,抓好典型示范,整体提升素质。 2、扎实做好涉农涉牧信访工作。 3、做好年终报表统计分析工作。 4、做好农牧民减负工作 5、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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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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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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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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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朱倩 联系电话:15148559989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