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第一名称) |
满洲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鹏、李士君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 |
实地核查时间 | 2017年7月14日 |
抽查方式 | 实地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随机抽取本次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 2、向被核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 3、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进行实地核查。 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公布核查结果,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予以确认。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与核准登记的情况一致; 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障正常业务开展; 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擅自增加或弱化职责职能的行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齐全,正本已置于单位住所醒目位置; 无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