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0246045154X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权益与法律公正 诉讼代理:民事案件诉讼代理 行政案件诉讼代理 刑事犯罪嫌疑人申诉与控告代理 取保候审申请代理 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 自诉案件自诉代理 公诉案件代理 调解仲裁代理 非诉讼当事人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文书服务

    

满洲里市合作区友谊路西兴达街北

法定代表人

于明?

开办资金

3.6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满洲里市司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

3.68

网上名称

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申请住所变更:原登记住址:满洲里市政府东侧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变更后地址:满洲里市合作区友谊路西兴达街北;申请开办资金变更:原开办资金1.4万元,变更后为3.68万元。

2015年满洲里市法律援助中心紧密围绕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习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着力加强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大范围更宽领域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2015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3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7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29件,已结案155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71人次。不仅超额完成上级分配的案件数指标,而且每件案件都保质保量,群众满意率达100%,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组成督查组,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各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看业务台帐、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规范化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贯彻落实好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援助中心积极与满市团级以上军队单位取得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已在66127部队、满洲里人武部、满洲里市边防大队、满洲里消防特勤大队、满洲里市边防检查站团以上军队单位正式挂牌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且制度、流程上墙。使满洲里市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设立,同时发挥依法妥善处理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的职能。现满洲里市共设立法律援助站点62个,工作站22个,联络点40个。严格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标准均已达标。 积极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设立独立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大厅,办公设备齐全,有专人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指派程序。接待解答法律援助咨询45件,其中咨询转申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2-22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李莹  联系电话:13674707967  报送日期:2016年02月23日